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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优化用电方式 降本更低碳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要求,山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并实施了“五段式”分时电价机制,为深化能源革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山东智慧”和“山东方案”。

4月22日上午,莒南县组织召开“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宣传座谈会,详细介绍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四大领域分时电价政策,会议邀请供电公司及部分重点用电企业参与了座谈交流。

“五段式”分时电价机制,就是将1天分为尖、峰、平、谷、深谷五个时段,根据不同时段的电力供需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电价标准,目的在于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目前分时电价政策主要适用于为居民生活用电、电动汽车充电桩、农业生产、工商业等领域,具体政策如下:

一、居民生活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申请电价政策后,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不收取任何改造费用。

(二)时段划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四)执行方式。居民家庭生活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一)时段划分。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其他时段与工商业客户动态分时时段保持一致,每年11月份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布次年峰谷时段。2025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具体详见下表。

(二)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为0.888元。

(三)执行方式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继续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力用户,主要包括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等。

(二)时段划分。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其他时段与工商业客户动态分时时段保持一致,每年11月份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布次年峰谷时段。具体详见下表。

(三)电价标准。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17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具体详见下表。

峰谷时段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压等级

尖峰时段

高峰时段

平时段

低谷时段

深谷时段

不满1千伏

0.8730

0.7100

0.5400

0.3700

0.2070

1-10(20)千伏

0.8580

0.6950

0.5250

0.3550

0.1920

35千伏及以上

0.8430

0.6800

0.5100

0.3400

0.1770

                  备注:上述价格均含税,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钱。

(四)执行方式。

农业生产用户可自主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维持原计价方式。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原则上应至少执行一年。

四、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一)执行范围。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时段,并以年度为周期提前公布未来12个月峰谷时段情况。当年内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异常等不确定因素时,应及时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二)时段划分及价格(2025年)

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五、政策办理服务

通过调整用电习惯或生产作业时段,实现低谷时段用电多的用户,适宜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1.线上办理。用户可下载“网上国网”手机客户端,办理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和农业生产分时电价用电相关业务。具体功能路径为:登录网上国网→更多→办理→峰谷电变更。

2.临柜办理。用户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政务服务大厅,通过现场申请方式办理分时电价用电业务。

3.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95598咨询。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携手同行,用好每一度电的时空价值,共同书写美丽山东的绿色低碳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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