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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改善文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3月15日,县文旅局在莒南县文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文旅局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重点针对以“旅游年卡”“会员卡”等方式吸纳大额资金,以销售保健品会销讲座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旅游骗局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及切身感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现场发放旅游行业防养老诈骗攻略、警惕“低价旅游”骗局宣传页等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1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效果和社会动员效果。
本次活动旨在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文旅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下一步,县文旅局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做好法规宣传、市场监督等工作,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