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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了药品质量安全,确保药品进货渠道、票据留存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监督安全责任约谈办法》有关规定,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31日对部分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责任约谈。
通过播放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药品案件实例,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通过宣读《关于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近效期药品及过期失效药品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药品经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贮存、管理制度。
要求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进货渠道管理,留存票据,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做到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与药品货物信息一致,严防不合规药品流入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