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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起,我县对辖区内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救助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4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42元;重点困境儿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34元。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县对辖区内孤困儿童提标增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孤困儿童生活需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落实好孤困儿童保障政策,坚持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加快健全司法保护机制、持续优化社会环境、用心关爱孤困儿童,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健康成才;抓好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全民关爱”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态势,全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