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起,我县对辖区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困难残疾人,一二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5元,三四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7元,二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5元。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县城残疾人困难群众提标增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困难残疾人生活需求,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