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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中心】私设平交道口危害多,不可取!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5日15日,莒南县公路中心公路保护人员在实施巡查时,在国道518线K46处,发现一处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平交道口正在施工。

由于公路平交道口处大多无信号灯控制,人车混行,尤其在国省干线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高。因此,公路平交道口的安全设计和设置均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不可私自设置。公路保护人员找到当事人,向其宣传讲解公路政策法规,并结合一些事故案例说明在公路上私设平交道口对公路行车安全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事人认识到了此举的错误并表示立即整改。5月22日,私设的平交道口已经拆除完毕,现场恢复原状。

今后,莒南公路中心将继续依托“路长制+”工作机制,结合“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侵害路产路权、危害公路通行安全的行为,提升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全力保障公路通行安全。(李波庞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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