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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来莒南县开展养殖环节 牛羊“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和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保障“两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3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畜牧兽医管理科科长韩庆才带队,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饲料兽药科科长赵加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牧大队大队长毛景发等一行到我县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抽检和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厉建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饲料兽药科科长王壮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管理科科长咸立飞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首先深入到板泉镇、岭泉镇、相沟镇养殖场(户)中,对肉牛、肉羊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共抽取肉牛尿液5批次、肉羊尿液2批次,现场填写抽样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包装,样品将由市检验检测中心集中检测。抽样完成后,检查组对养殖户使用的兽药种类及是否在保质期内等进行了详细检查。

此次抽检工作,旨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安全使用水平,从源头上规范畜禽养殖生产秩序, 提高我县养殖水平,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首先仔细听取了我县关于动物诊疗活动监管情况汇报,随后对莒南县中牧动物医院、莒南县艾瑞宠物诊所进行现场走访。

检查中,检查组主要对执业兽医从业资格、用药记录、生物制剂、动物无害化处理、人药兽用、无证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兽药销售等情况开展检查,要求各家动物诊疗机构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合法开展动物诊疗业务,推动辖区动物诊疗活动逐步走上“机构合法化、人员专业化、诊疗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之路。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动物诊疗场所的经营行为,促进了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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