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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审计整改工作是确保审计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审计机关权威,实现审计价值最大化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县审计局将审计整改反馈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作为加强日常审计监督的重点,落实整改工作。但审计实践中发现,基层地方审计整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新形势下如何聚焦审计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尤其在年末,年度审计项目接近尾声,审计整改成效问题值得思考。
当前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敷衍性整改,整改质量不够高,在审计整改过程中重视程度不高,缺乏责任感,整改不积极。二是整改实招不多,整改效果不明显,审计整改思路不清晰,不能从点到面,系统性整改。三是问责不严,整改成果不高,一些问题屡审屡犯,整改浮于表面,并不能剖析深层次措施,审计整改问责处理偏软、偏弱。
要想真正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真正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治的目的,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从宣传入手,提高认识,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是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负全责。要求被审计单位成立整改专班小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领班子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压实责任到人,建立责任交办、跟踪督查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从制度入手,完善机制,形成闭环监督体系。对本系统、本行业内经常性、多发性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抓好源头防控,推动标本兼治,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建立完善的审计整改台账,列出审计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实行问题分类编号、定期跟踪督促、及时反馈情况、整改动态销号清零等管理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职责,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从责任入手,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间落实整改且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未按规定督促协助审计整改的,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组织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敷衍了事整改、拖延马虎整改的情况及时上报。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真正达到既治病又防病的监督效果。(侯永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