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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做好迎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实地核查工作,11月8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对网络电商直播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首先对11月2日督导检查的企业创建情况进行了复查,同时对其他相关电商直播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山东金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临沂老郭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临沂橘子商贸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直播间的配套设备、直播流程、接单、包装、发货及售后服务等情况。
通过检查,重点落实网络直播者主体责任。着重强调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宣传,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应当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将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不断提高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