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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9月29日下午,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字路市场监管所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十字路市场监督所副所长陈向东同志拆开快递后,拿出两面“消费维权,执法铁军”、“为民服务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

2022年9月20日,十字路市场监管所收到一份投诉举报,投诉人李女士称,其在天津销售商处购买的临沂某日化生产的洗衣液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且已支付1.25万元货款,运费2700元,与商家协商未果,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要求天津销售商退货退款及退还一万定金。
十字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该洗衣液的天津销售商因与临沂生产商、临沂销售商存在资金往来争议,针对李女士的诉求反复推脱,导致李女士迟迟不能退货退款。在十字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的多方协调下,通过生产商一步步倒查到天津销售商,最终帮助李女士完成了退货退款及定金的返还,共计21700元。
收到货款后,李女士非常激动,对十字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由于疫情无法到场,所以李女士选择寄快递的方式来表达对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字路监管所的感激之情。
一面锦旗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字路市场监管所将始终坚持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竭尽全力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群众有所呼,干部有所应”,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图文:李昊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