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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严抓定点药店、诊所“进销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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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医保局紧紧围绕省局“三个聚焦”、市局“五个精准打击”的基金监管要求,从加强“进销存”管理入手,对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诊所进行全面监管。县医保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诊所的药品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与医保报销平台没有实现完整的数据链接,给串换项目、刷卡套现、倒卖药品等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管理漏洞。县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标本兼治”的监管思路,推动全县220余处定点药店、诊所升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与医保平台的一体联接。至2022年上半年,已完成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实现了药品“进销存”管理全覆盖。

2022年7月,县医保局对因“进销存”管理不到位要求限期整改的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复查,对仍然整改不到位的17家定点药店、诊所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7万元。“进销存”管理的全面实施,让倒卖药品、刷卡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失去了操作空间,虚开多计医疗费用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遏制。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以进销存管理为抓手,制定出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销存”监管办法》、《莒南县医保局医保“医护药”人员监管办法》等配套制度,将医保监管的重心前移,把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材料的招采、配送、入库、出库、使用等环节纳入监管;完善医保监控信息化系统,达到“实时监测,即时查看”的监管效果;推行采购报备制、责任追究制,预防与监督检查并重,不断提升医保监管的精准度和震慑力。(王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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