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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山东省作为试点省份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为推进评价改革政策落地,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临沂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统一部署,莒南县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莒南县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此次成果评价工作主要推荐了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仁和堂药业等8家企业的10个成果项目开展申报,县科技局工作人员针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对每一家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进行确认,并及时提出反馈意见。最终通过多次修改完善,将10家企业的申报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临沂技术市场协会。7月12日,10家企业均顺利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备案,相关评价证书、报告已发放完毕。
下一步,县科技局将对获得评价证书的10项科技成果进行仔细筛选,把评价中发现的成熟的、先进的、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推介,指导和促进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按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要求对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探索科技成果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的有效模式,为成果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提供服务。(唐宽飞、王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