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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律师调解+人民调解”为民解忧化纠纷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近日,坊前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据悉,这起合同纠纷案是坊前司法所接到首例由律师提起诉求申请,并通过“律师调解+人民调解”模式成功化解的“一案双立”典型案例。

6月24日,非诉在线指挥中心接到赵某与张某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提出的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给坊前司法所。司法所第一时间向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诉求。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会同镇党委有关领导、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进行座谈交流,分析探讨案件焦点问题,研判预估事态走向,最终明确了案件调解方案,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未意识到案件严重性,出现爽约、情绪激动等不配合调解的情况,前期约定的两次调解均未能正常开展,直接影响了申请人的情绪,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困境。为解困局,工作人员几经协调研讨,多方联动,分点助力,由镇党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讨,指派熟知案件当事人情况的工作人员动之以情,做被申请人工作;由司法所会同镇专职调解员晓之以理,使其知晓不配合调解就要对簿公堂,且当前证据材料对其不利的局面;同时,取得县司法局支持,派出专业团队加以巩固调解基础。

7月5日,该案的第三次调解如约进行,调解工作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30分。期间,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律师的释法明理,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在法律上的“强弱”态势,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为克服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局限性,提高司法效力,在坊前司法所帮助下,双方向莒南县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当日下午,经过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为双方吃下“定心丸”。

“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引入专业律师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使调解机制端口再前移,切实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萌芽状态。下一步,坊前司法所将认真总结成功案例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新模式,坚守初心、勇毅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司法调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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