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司法局】团林镇:履职尽责 为民解忧 书写调解新篇章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自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纠纷化解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团林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业务专长,主动作为,高效运用“非诉在线”,不断书写人民调解新篇章。截至目前,团林法律服务所通过平台累计受理案件28件,成功调处化解21件,涉案金额达98万元。

一是学用“非诉在线”,高效化解纠纷。团林镇不断加强“非诉在线”的推广应用,引导群众通过“非诉在线”反映诉求。团林法律服务所主任徐录田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已有36个年头,在调解纠纷、解答咨询中始终在思考如何更好发挥自身优势,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非诉在线”的广泛推广,使得这一问题迎刃而解,对网络并不熟悉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了“线上”办理带来的高效便捷。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12小时之内就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24小时间内进入化解程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落实“双线受理”,“情理+法理”办理。徐录田还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团成员,在工作中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放在首位,在代理案件时先进行调解,致力于把对簿公堂转化为握手言和。无论是“非诉在线”平台转交还是值班时群众上门反映的诉求,他都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研究,及时联系村干部了解当事人家庭和案件情况,并视情况到达现场,拿到案件调解第一手资料,做到“有求必应、有求必查、有求必回”。案件办理中,他注重情理、法理并用,用情理促进当事人接受法理,用法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化解。

三是做到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需要每一名调解员要具有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风。36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徐录田始终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用自身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在调处化某工伤赔偿案件中,他奔波于项目建设工地和当事人家中,联系层层分包的企业主,最终为当事人从四川省某公司申请到16.8万元的赔偿金。面对群众臧某反映的婚姻家庭纠纷,他在做好当事人工作的同时,还协调当事人亲属参与帮助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长达5年因抚养费产生的纠纷。

四是加强“两所联动”,积极化解纠纷。按照《莒南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意见》,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法律服务所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协助起草调解协议,保障案件化解全程合理合法。今年以来,成功调处2件信访转办案件,并对朱某申请医疗救助等疑难案件开展调解8场次。法律服务所与派出所联合成立警律联调服务中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警情,预防矛盾升级。去年以来,成功调处“警调对接”案件16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