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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近日,当事人对涝坡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做法表示感谢。
6月1日,涝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因货款欠款引发的诉调对接案件,双方当事人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当天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分二次付清全部货款,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协议能够及时有效履行,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向涝坡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6月2日即作出了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该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自全县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首起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为下一步畅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开了头、破了题。
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可以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化于萌芽、止于诉前,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