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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及上级统一部署,莒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及时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1 月10 日开始,对县城住宿场所、沐浴场所、购物超市和县汽车站等流动人员相对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沐浴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一律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对其它各类公共场所,重点提出了如下监督检查意见:一是经营场所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防控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二是经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并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对出现不宜在岗的人员应立即给予离岗;三是加强公共场所换气通风,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要求采取全新风运转模式,定期对滤网进行清洗消毒;四是对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经营场所和用具做到“一日一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五是住宿场所落实对留宿人员实行体温监测、核酸检测和健康吗查验、走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和门把手等高频率借助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情形应立即报告等。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检查了各类场所 89 家、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单位的防控意识较强,能够自觉落实个人防护和定时对经营场所消毒。但也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着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和防控措施不完善等情况。莒南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将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扩大卫生监督检查范围,力求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陈长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