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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筵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莒南县益柏康大药房”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登记和上报制度,未对所有进店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要求其佩戴口罩,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筵宾所当场张贴封条,责令其停业整顿。
为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筵宾所持续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药店责令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根据市县局统一安排,在辖区8家药店张贴《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药店疫情防控措施流程图》,发放《致全市零售药店的一封信》,提醒药店严格执行“早报告”、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履行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义务,并集中约谈药店负责人,签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与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及规范经营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筵宾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药店64家次,责令整改4家,停业整顿1家。(胡祥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