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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近期,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临市监标字〔2021〕165号),《通知》确定了38项2021年度临沂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其中由莒南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起草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与管理规范》通过前期立项评审和公示,成功立项。本次地方标准的成功立项,标志莒南县在推进和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规范管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我市相继出台了《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7号)、《临沂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事管办发〔2020〕1号)等规范性文件,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方面的率先示范作用,亟需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与管理规范》的制定将对我市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的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对合理确定垃圾分类工作流程,科学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