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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字[2020]X8019号(临沂晟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打印

临沂晟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MA3MC38151 ;地址:莒南县石莲子镇香城社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秦玉琴

我局于2020年6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勘察笔录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莒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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