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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莒南应急发〔2019〕51号)的要求,经审核,现将取得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第一批)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