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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公司申请在龙王河延期开采河砂的申请书已收悉。经征求莒南县水利局、龙王河河长及莒南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意见并审查相关项目文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龙王河坊前镇付家村南水漫桥下游200米至朱家洼子村北龙王河桥上游500米之间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继续开采河砂。
二、要严格按照审批范围采砂,严禁超范围开采,采砂过程中须主动接受县水利局、龙王河河长和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定期报告河道采砂实施情况。
三、开采期内如出现影响河势稳定、河堤安全、行洪安全等特殊情况,需要停止采砂时,必须无条件停止采砂。
四、本次审批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