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公告告知如下:
序号 | 驾驶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时间 | 号牌种类 | 违法事实 | 违法条款 | 处罚依据 | 拟作出处罚决定 |
1 | 侯昊 | 3713272007******12 | 2026-05-26 17:15:30 | 普通摩托车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罚款200元 |
2 | 耿立涛 | 3728241968******17 | 2026-05-17 18:15:21 | 小型汽车 | 货运机动车违规载客 | 《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 《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 罚款500元 |
3 | 刘元立 | 3728321974******3X | 2026-05-31 10:41:50 | 普通摩托车 | 未悬挂号牌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合并罚款400元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
4 | 卢元祥 | 3713272007******14 | 2026-05-08 09:48:00 | 普通摩托车 | 未戴头盔 | 《法》第五十一条 | 《法》第九十条 | 合并罚款250元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
5 | 李西堂 | 3728241957******14 | 2026-05-25 14:03:47 | 低速车 | 酒后驾车 |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合并罚款1700元 |
未悬挂号牌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
6 | 解靖豪 | 3713272009******3X | 2026-05-28 18:50:01 | 普通摩托车 | 未悬挂号牌 |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 合并罚款900元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 《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
本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简称《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进行公告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听证。需要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应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向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