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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下列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1

樊世排

3207211977******16

超载50%以上不足100%

3713272200728391

2026年06月26日

2

卢加念

3713271985******17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3713272200728365

2026年06月26日

3

王敬利

3713271972******15

驾照被扣期间驾车

3713272200728402

2026年06月26日

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不足100%

4

张同砖

3728241967******13

未悬挂号牌

3713272200728380

2026年06月26日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5

徐淑伍

3713271972******10

违反禁令标志

3713272200728343

2026年06月26日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

王树安

3711221970******39

酒后驾车

3713272200728586

2026年06月26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7

王为所

3728241955******31

酒后驾车

37132272200728645

2026年06月26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8

林凡富

3728241954******16

酒后驾车

3713272200728656

2026年06月26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莒南县南环路与西七路路口南万达兴集团院内东侧驾驶人之家,联系电话:0539-7269038)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莒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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