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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19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完备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为进一步优化莒南县政务服务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共性工作,完善平台机制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同时做好山东省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合理公开。2019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539条,其中,通过中心电子屏幕及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87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及其他信息1501条。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一)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联审联办、联合踏勘、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在大厅设立多个电子大屏幕、广告机和2台电子触摸屏,优化触摸屏的查询模式,简化了流程。二是加大网上公开力度。统一印制便民服务手册、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创新采用二维码技术把所有窗口单位的办理事项、办理指南生成二维码,通过手机扫一扫,即可查阅审批局和窗口单位的办理事项、办理指南和进度自助查询。创新使用可随身携带的“个人政务服务助手”,涵盖办事流程、中心布局、窗口职能、自助办件等内容,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三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我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惠民政策落实、重大信息公告等政务信息,先后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莒南党建平台、临沂日报、中国基层网、消费日报等发表典型经验19篇。四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中心一二楼大厅、效能监察科综合窗口设立“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办事群众和企业主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公开依申请流程,依法审查信息公开。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对外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明确申请的方式以及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收费、归档等程序;对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的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的途径,全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电子政务专网计算机、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将县、镇(街)两级大厅的专网纳入了全市的保密监控体系,出台制度规范专网使用,确保不予公开的信息绝对不公开。
(三)明确专人专班,层层压实责任。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中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的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和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配备2名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务系统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镇、村两级服务平台均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网管人员,健全了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点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开信息,保证所有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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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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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 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 的公文)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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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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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指2019 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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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3 |
15 |
2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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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 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 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91 |
82 |
3519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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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 件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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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 加的收费项目 数,减用负值 表示,如-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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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3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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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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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 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 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 政府集中采购 方式采购的项目 已支付的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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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5.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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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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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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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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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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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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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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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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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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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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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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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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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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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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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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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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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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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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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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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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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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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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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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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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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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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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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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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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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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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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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还不完善,部分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在政策解读、征求意见、便民服务事项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目前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在内网,镇街、社区由于没有政务内网,导致县、镇街、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部分网络的纵向连接还不到位。三是部门窗口之间的横向连接、内部流转还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政策、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获取和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使用现有公开媒介的基础上,发挥好手机微博、微信等的作用。二是加大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上网运行要素完善、流程配置等工作,实现全县审批服务事项内部流转办理,实现网上信息共享、网上咨询的功能。推进县与镇街、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网络的纵向连接工作。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公开工作的效能。加强对信息公开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进一步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网络安全等制度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