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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县科技局积极落实,建立工作制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上报,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莒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莒南县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539-7212549,电子邮箱:jnxkj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内容涉及各科室机构职能等相关的各类信息,编制完善及更新《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相关内容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中给予公开发布,做到了公开发布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努力做好网站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科技创新相关政策。2019年,科技局对所有通过来电、来信、来访、12345热线转办等形式要求解读相关政策的办事群众,已通过各种途径全部完成政策解读。二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密切关注涉及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的重要政务舆情,做到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示评审立项结果,推进科技项目在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统一编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莒南县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通知》,并在科技局网站进行了发布,公开受理项目申报。邀请了市级专家对申报的县级科技项目进行了评审,县纪委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确定2019年县级科技项目,并予以公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全程服务与监督,并及时进行公开,提高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2019年委托临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35个实施完成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了专家验收意见和绩效评价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度,科技局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等,其中工作业务动态45条,占比68.2%;政策文件及解读12条,占比18.2%;其他各类信息占比13.6%。信息公开严卡时间节点,在保证时效性的同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科技局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为广大公众及企业了解最新科技资讯、查询科技资源及寻求科技服务搭建了重要平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另外,科技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70余条;二是在局办公室设立公开栏,并及时更新内容,累计公开140余条;三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进行公开,累计公开13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科技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科技局没有收费项目,2019年度也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需要办理的建议提案。
(七)信息发布管理情况
为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县科技局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的相关要求,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上传审批制度,由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上传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善、形式严谨。
(八)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科技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日常发布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0.6130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栏目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科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制度,督促各科室及时汇总并提报主动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填充;二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对涉及社会群众和组织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信息优先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重点领域信息及相关规划计划的公示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制度,确保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准确权威、合法合规;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报纸报刊投稿等,及时发布相关业务政策及工作动态,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