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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图片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莒南”(www.j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莒南县嵋山路76号;邮编:276600;电话:0539-7223555;传真:0539-7223555;电子邮箱:jnxsyjj@ly.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食药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条。其中,通过莒南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5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309条,动态类信息48条);通过省市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8条;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信息10条;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49条。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答复。根据我局所履行的政府职能,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食药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莒南县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县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公布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存在“被动执行”现象;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2018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完善、深化提高上,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补充完善网站公开栏目,消除空白栏目。
(二)加强信息质量审核。提高工作动态类信息的质量,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反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亮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对上网公开的文字认真把关,避免出现错别字。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以《食品安全法》和《“三小”条例》宣传为抓手,加大对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消费警示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挥12331投诉举报和1234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回应群众关切。
六、本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公开办理结果1件。
七、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围绕《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莒南政办发〔2018〕51号),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各科室,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莒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制度,2018年发布征求意见公告1个。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全年公开政策法规11条、部门文件8个。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及落实情况信息7条、规划计划5条。

(二)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对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了公开。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莒南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莒南政办函〔2018〕19号),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审批监管信息、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产品召回及安全警示、专项整治等信息127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结果信息40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9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率达100%;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备案信息,公布了春、秋季学生小饭桌登记备案信息;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8期2735批次,公布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178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率达100%;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召回信息,发布产品召回及安全警示信息16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公开公开审批监管信息48条、专项整治信息16条。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一是加强重要政策解读。认真贯彻落实《莒南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试行)》(莒南政办发〔2017〕68号),转发上级解读2个。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密切关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2018年未发现政务舆情。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扎实做好“县长信息”及“公众参与”回应,今年以来共收到“公众参与”3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积极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单位主要领导参与政务访谈1次。

(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栏目,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完善和细化公开目录,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6大类45项,并按照政务公开规定,明确了政务公开类别、事项目录、公开事项(内容)、政策依据、公开属性、更新周期、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科室,做到依法全面真实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公文审签单上设立“公开属性”栏目,在文件中标注公开属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地址、邮箱、电话等信息,确保信函、在线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规范答复程序,由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公开告知书的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和格式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答复,实现依申请公开“零失误”。
(五)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由主任科员任组长、副主任科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及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县政务公开要点,制定县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具体任务、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措施要求,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落实政务公开任务。二是加强督查考评。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特点,将食品监督抽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食品生产企业分级、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信用分级情况公开纳入全局岗位目标督考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