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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财政局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莒南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概述

2018年,莒南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立足财政职能,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2018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14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建立了信息报送和全程跟踪责任制度、领导分工审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便于大家充分理解各项政策文件,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我局发布及转发的文件进行解读。2018年以来,我局针对《莒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了起草说明,通过莒南电视台《直通12345》节目专题解读2018年-2019年度供热供暖标准,转发了《解读〈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解读》。对县政府网站设立的“公众参与”专栏、来电、来访、12345热线等,及时答复市民咨询,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桥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推进财税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了县级财政预决算和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按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公开了改革相关措施和成效。四是按月公开了财政收支信息。五是公开了我县债务领域相关信息。2018年,共计公开财税信息88条。

(二)稳步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置国有资产信息和国有企业运营信息专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公开我县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相关信息9条。

(三)及时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

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等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优惠政策。2018年,共发布7条减税降费有关信息。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及时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项目进展阶段、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置国有产权交易专栏,及时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等信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已答复完毕。

六、政务信息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莒南县政府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单位政务公开栏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共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答复办结。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未收取任何涉及政务信息公开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工作推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办法》和《方案》的指导,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局整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十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特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技术水平、应用领域和应用层次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以制度约束行为,建立人民满意的透明行政机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附件2: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县政府各部门、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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