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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莒南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莒南县住建局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黄海路21号;邮编:276600;电话:0593-7312468;传真:0539-7318888)。

一、概述

(一)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及成效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贯彻意见,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住建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三是确保公开时效。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用活公开载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在办公楼门口墙面安装使用电子液晶显示屏(LED),用于临时性公开,使得信息公开更加直观、方便和快捷。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方针,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投入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任务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科室的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积极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为莒南县政府网站、住建信息、住建局党务公开栏、住建局LED宣传栏、创建住建局微博及微信公众号。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全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见面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累计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广度及深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缺乏业务熟悉、训练有素的专职工作者。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和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督促检查,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共公示重点领域信息37条,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条、公示23条,农村“硬化+改厕”实施方案1条、公示8条,建筑市场监管公示3条,招投标违法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示1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住建局工作信息,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拓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使各股室、直属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遵循“谁制作、谁公开”,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住建局工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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