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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住建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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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将于2016年3月15日前在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现将2016年度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莒南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为出发点,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确保了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单位(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016年,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构建长效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对各单位(科室)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科室)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做,配合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对涉及的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并积极配合各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推进全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二是进一步多样化公开形式。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住建局栏目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信息。2、在局机关大楼大厅显著位置摆放电子触摸屏,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住建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开办了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并关停了原有网站,所有内容转至县政府网站。4、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5、在住建局驻大厅服务窗口设置办事流程。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办法》及《意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明显增多。截至2016年底,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发挥县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平台优势,全局网站信息公开率逐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明显扩大。公开范围覆盖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和管理,建筑业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政策公开、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三是信息公开的速度更加及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后16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2016年我局未发生依政府信息公开事件。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6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办法》和《方案》的指导,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局整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各局属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4日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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