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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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主动公开依法应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积极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2024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50条。县政府网站90条,部门文件4条,决策预公开3条,机构职能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示30条,污染防治监管信息20条,环境质量24条,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其他5条;政务微信9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3年相比数量增加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凡是涉及政务公开的内容,均由经办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公示,做到层层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

协同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应用水平。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内容,规范本级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开设并通过莒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信息。抓好微信公众号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审查校准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防错敏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抓好政务公开。指定一位副局长分管,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信息审核程序进行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接受县政府的统一监管,定期更新县政府网站内容,根据上级反馈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发布的内容规范、准确。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指定专人组织协调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征求意见,对各科室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制作水平。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二是严把信息审核关。压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责任,严格把关拟文、审核、发布等程序,切实把好审查关,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培养素质,提高能力,不断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做到不出错、零失误,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准确、运行安全。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拓宽与公众互动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莒南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按时完成了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政协提案回复等政务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多元化需求,全面及时规范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结果、环境统计年度报告、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并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办理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无。

(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联系(地址:莒南县新建路241号;邮编:276600;电话:0539–7212693)。

(六)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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