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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县城隆山路实验三小向南150米路西,该处存在三个栅栏,市民表示影响道路通行,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拆除,请予以办理,谢谢。
莒南县交警大队回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经落实,该处栅栏是交通部门以及道路主管部门予以研究决定设置的,符合安装设置的规定标准,无法取消。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沟通答复,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