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关于要求落实生猪市场交易时间的问题

来源:县政府时间:2021-06-10 打印

市民来电求助:近期县畜牧局因防疫均不允许生猪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要求落实进行交易的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回复:您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就诉求事项,向其讲明目前生猪交易、调运的国家法律、政策要求。 1、生猪交易市场的定性,由市场监管部门发证确认,截至目前,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未曾针对任何一个生猪交易场所核发过《XX生猪交易市场经营许可证》,只核发为XX生猪购销合作社或XX生猪购销中心经营许可,以此作为生猪购销的中介组织,服务于养殖场(户)。 2、《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于生猪交易市场的设立有明确的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选址、布局、分区、消毒、休市等),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生猪上市交易,必须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能入场、交易、运输。 4、莒南县所有生猪交易,只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一律允许正常交易,无任何限制。 5、近期,莒南县农业(畜牧)部门为防范养殖业疫情风险,特别为广大养殖户民生考虑,根据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为期一百天的打击生猪违规违法调运联合执法,保障了莒南县生猪规范有序交易、调运。经沟通解释,您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来信(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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