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投诉:县城隆山路南段两侧的沿街商铺,该处沿街商铺均将塑料墩放置在门前道路的公共停车位内,导致较多市民无处停车,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塑料墩,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热线办理回复:经落实,执法人员接到工单后立即对此处进行调查落实,隆山路南段两侧并未施划停车位,市民只能临时停放,已经电话联系投诉人,向其详细解释相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错时时段专职人员的值守,下一步将加强监督管,如有疑问请拨打2650715继续咨询。致电诉求人,其表示理解和满意。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