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市民来电投诉:关于使用高音喇叭唱歌噪音扰民要求查处的问题

来源:县政府时间:2020-08-14 打印

市民来电投诉:县城镇东路与十泉路交汇处开元新天地商场,商场斜对面每天较多老年人在该处使用高音喇叭唱歌,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此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莒南县公安局回复:经落实,民警带领3名辅警到达新天地广场,及时提醒并告知市民将声音调小点,避免扰民,并告知经警告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会作出罚款处罚。2020年7月20日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拨打7224710继续咨询反映。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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