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莒南县汶泗公路与东外环交汇处向北约3公里处,该处设立限高杆,影响通行,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拆除,请予以办理,谢谢。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经落实,诉求人反映日十路王大庄限高架不能拆除的,敬请诉求人谅解,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一)由于该道路沿线石子厂、沙场、石材厂较多,超重超限运输车辆过往频繁、速度快,对沿线村庄居民出行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二)该道路属于县乡道路,路面设计标准低,超限车辆的通行致使路面不能承受载重导致加速损坏。为了保证沿线村庄居民出行安全和限制过往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根据《公路安保条例》和山东省公路条例》的规定在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以及根据超限运输治理相关规定在县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的要求,由沿线村委居民提出设置限高设施的书面申请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实际勘查确定,再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安装,且在限高架上端两侧中间位置分别安装两面(直径80cm的圆形)限制高度2.8米以上的车辆禁止通行和限速40的安全警示牌。且在距离限高架两侧不远明显处分别安装了两套(立杆6m*直径16cm、提示牌1m*2m)提示前方限高设施的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前方限高设施超限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如果诉求人有疑问请拨打0539-7310963继续咨询反映。2020年5月27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中心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