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来电反映:关于要求挪移犬只减少噪音的问题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5-05-21 打印

诉求人来电反映:石莲子镇李家埠村,2025年2月左右,村民李某饲养犬只,每天不定时噪音扰民,要求挪移位置。

莒南县石莲子镇回复:接到工单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诉求人联系,了解饲养犬只的具体位置及噪声扰民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到李某家中,与其协调饲养犬只噪音扰民的情况,李某表示近期将对部分大狗进行售卖,后期将所有犬只挪移到大棚内,不会再造成噪音扰民。工作人员将处理情况向诉求人反馈,诉求人对工作人员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