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团结 促发展 营造莒南民族宗教工作新气象

——访谈莒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凤茂
来源:县民宗局时间:2017-02-20 打印

莒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凤茂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您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直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全县民族宗教的基本情况!

刘凤茂:好的。民族方面,全县共有28个少数民族,2000多人,占全县人口的0.2%。其中回族1200人左右,是全县人口数量最多的少数民族。县辖1个民族重点村,即筵宾镇东集西村;2个少数民族散居村,即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坊前镇竹墩村;1所民族小学,即东集西村回民小学;4家注册民族企业,即莒南乐尚超市有限公司、山东派皇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莒南盛海超市有限公司、莒南同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宗教方面,全县共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40处,爱国宗教团体2个。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关键,请您谈谈县民宗局是如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

刘凤茂:好的。近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高度重视,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尤其是在助力精准扶贫,推进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一方面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积极向全县人民传达民族团结进步精神。通过撰写专题文章、制作专栏等将民族团结进步精神渗入全县人民的生活圈,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小组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走访民间,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在民族村居逢集日等村民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到人流量较大的路口、民族广场、民族小学附近进行发放并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讲活动与座谈会,与民族村居领导人座谈,强化基层领导班子的民族团结意识,助力综治工作;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居民和青少年学生进行宣讲或座谈,普及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我县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民占绝大多数,主要有筵宾镇东集西村、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和坊前镇竹墩村三个回民相对集中的聚居村。其中筵宾镇东集西村是全县最大的回民聚居村,位于筵宾镇驻地西一公里处,该村集体经济底子薄,基础差,无自然资源开发优势,无村办企业,主要经济收入靠部分土地承包;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是全县第二大回民聚居村,位于县城东二华里,同样缺乏发展优势,且交通不便,主要经济收入依靠人员外出务工。为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广大村民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做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自2014年以来,县民宗局共争取少数民族扶持资金57万。其中,30万元用于筵宾镇东集西村高标准蔬菜大棚建设,蔬菜大棚的承包款全部用于民族村精准扶贫工作,带动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年增收十多万元,全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率超过50%;15万元用于东集西村筵河南岸电灌站建设,为东集西村的农业生产提供了极大便利;10万元用于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路面硬化,有效改善村民的出行和日常生活,带动经济发展;2万元用于扩建东集西村清真寺寺前文化广场,丰富了村民的日常文化生活。2015年,为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山东兴泉油脂有限公司争取民品生产企业贴息贷款1.6亿元,2016年争取的贴息贷款增长到2亿元,保障了企业稳定发展,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供给,有效地带动了我县少数民族群众就业。

县政府网站:刚才刘局长提到了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工作是最近几年来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核心,请问县民宗局在助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中有什么经验之谈呢?

刘凤茂: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一句老话,但它不失为一句真理。在扶贫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摸清情况,对症下药。在县民宗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对辖区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民族成分、文化程度、家庭状况、从事职业、经济状况、存在困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登记,共筛选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118人,其中回族最多且相对集中,约占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及时跟踪调查,核实贫困原因,为开展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决策。按照“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和“群众参与与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在大量信息的支持下,发挥市级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作用,在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兴建高标准蔬菜大棚,发展农业经济,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打造工作亮点。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国政府的一个创新型政策,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面临经验欠缺、无从下手等许多困难。为此,2016年,县民宗局决定利用申请下来的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首先在筵宾镇东集西村建设3间高标准蔬菜大棚进行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经过这次尝试,我们积累了工作经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扶贫“政策红利”,增强了对政府的信任,脱贫致富的愿望和积极性高涨,为我们顺利推进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6年末,我局继续向市局申请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将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纳入高标准蔬菜大棚扶贫项目。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县民宗局2016年在宗教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又取得了那些可圈可点的成绩呢?

刘凤茂:2016年,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重视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物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爱国宗教团体领导班子。

一是开展走访调研,督促开立对公账户。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搞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备案、年检等相关工作。2016年9月至11月,我局对全县40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逐一走访,掌握了各场所人员基本情况和场所基本信息。同时,检查场所基础设施,尤其是消防安全设施并拍照存档,全部制作了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电子档案。

二是注重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县10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了全县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是重视综治维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至2016年,检查发现基督教私设聚会点4处,对其中1处进行劝解、解散处理,另外三处按照“以堂带点”归并到合法大点进行处理;处理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的假僧假道3人,均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县民宗局下一步的宗教工作中有什么打算呢?

刘凤茂:下一步,县民宗局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为建设幸福美好莒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吃透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共识。我局将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和财务纪律意识。

三是继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结合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宗教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监督和消防安全管理。

四是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县政府网站:非常感谢刘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衷心祝愿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再创佳绩。

刘凤茂:谢谢。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也恳请大家对民族宗教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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