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抵押权人:莒南县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莒南县盛德养殖场、朱礼平、李可迎
抵押物:养殖场(集体土地租赁权及地上附着物):1、土地租赁权;2、养殖圈舍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抵押期间:2019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