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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62号)

来源:莒南县公证处 打印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字路支行

抵押人:瞿峰、尤秀玉

抵押物:房屋及储藏室: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临海社区(原莒南县十字路镇大曲流河村)5号楼1单元302室及储藏室。

抵押期间: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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