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抵押权人:莒南县鑫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莒南县裕隆度假村有限公司
抵押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县集用(2012)第101-003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莒南房权证字第600013357号。
抵押期间:2019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