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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洙边支行
抵押人:莒南县伟成农副产品加工部、刘伟成、聂昌萍
借款人:刘伟成
抵押物:房屋及土地:1、房屋;2、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县集用(2013)第109-012号。
借款人已向抵押权人将贷款结清,根据抵押人的申请,现注销(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159号)公证抵押登记。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