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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山东凯利养殖有限公司
抵押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莒南县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证明》、《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山东凯利养殖有限公司发表的《声明》。
抵押期间:自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