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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王连国
抵押人:王连国、李兰菊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已向抵押权人将贷款结清,根据抵押人的申请,现注销(2018鲁莒南证抵字第21号)公证抵押登记。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