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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园分理处
抵押人:吴兰刚、赵丽娜
借款人:吴兰刚
抵押物: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临海社区(原十字路镇大曲流河村)大曲流河小区33号楼1单元302室及车库、39号楼1单元502室及车库。
借款人已向抵押权人将贷款结清,根据抵押人的申请,现注销(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251号)公证抵押登记。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