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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沟支行
抵押人:莒南县振伟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抵押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备案号为2018-065莒南县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证明、《莒南县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相沟社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抵押期间:自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止。
根据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