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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南部蓄水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莒南县南部蓄水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Uxh2gf13-ubLQ87ytZ5Lg

提取码: v7fu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董家沟村、王家石河村、前古城村、马家峪村等敏感点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隆山北路122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铭灿

联系电话:0539-721212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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