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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临征公告〔2023〕19号


2023年10月20日,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自然资源部以《关于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634号)批准的临港段需征收土地101.1648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22范围:位于坪上镇朝阳村。东至坊前镇临港村;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南至坪上镇朝阳村;北至坊前镇临港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朝阳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3范围:位于坪上镇朝阳村。东至坊前镇临港村;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南至坪上镇朝阳村;北至坊前镇临港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朝阳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4范围:位于坪上镇朝阳村。东至坊前镇临港村;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南至坪上镇朝阳村;北至坪上镇朝阳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朝阳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5范围:位于坪上镇朝阳村。东至坊前镇临港村;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南至坪上镇朝阳村;北至坪上镇朝阳村,坊前镇临港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朝阳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6范围:位于坪上镇朝阳村、三和居村。东至坪上镇三和居村;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南至坪上镇朝阳村、三和居村;北至坊前镇临港村,坪上镇朝阳村、三和居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朝阳村、三和居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7范围:位于坪上镇三和居村。东至三和居村;西至三和居村;南至三和居村;北至三和居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三和居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8范围:位于坪上镇三和居村。东至三和居村;西至三和居村;南至三和居村;北至三和居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三和居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9范围:位于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东至团林镇黄所新村;西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0范围:位于坪上镇三和居村。东至坪上镇三和居村;西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坪上镇三和居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1范围:位于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桑园新村;坪上镇三和居村。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西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桑园新村、泉子新村;北至坪上镇三和居村,团林镇黄所新村、桑园新村、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桑园新村;坪上镇三和居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2范围:位于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桑园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黄所新村;南至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桑园新村;北至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黄所新村、泉子新村、桑园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3范围:位于团林镇桑园新村。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西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桑园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4范围:位于团林镇桑园新村。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西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桑园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5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6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7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8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9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0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1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2范围:位于团林镇泉子新村。东至团林镇泉子新村;西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北至团林镇泉子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泉子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3范围:位于团林镇桑园新村。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西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桑园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4范围:位于团林镇桑园新村。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西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林镇桑园新村,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莒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其他建筑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联系人:胡发启,联系电话:0539-7612118。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附件【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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