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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第九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楼顶防水处理工程变更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原公告内容: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莒南县第九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楼顶防水处理工程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896097

现变更为: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莒南县第九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楼顶防水处理工程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896097

附件【最终2023152文件莒南县第九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楼顶防水处理工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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