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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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来源:石莲子镇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石莲子镇地处莒南县西北25公里处,受莒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 (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行政工作,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只包括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3,746.6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4.45万元, 上年结转182.23万元。

(二) 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746.68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3,164.45万元, 项目支出582.23万元。

(三) 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收支预算3,74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92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增加1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增加14.43万元。

2.支出预算增加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43万元,结转下年与上年持平。

3.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2024年增资,二是退休人员增资导致住房补贴增加。

二、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9.6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7.4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1.07万元, 下降4.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导致运转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件、套)。

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支出4个,预算资金5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2.23万元。拟对石莲子镇2025年专项资金、石莲子镇2024年乡村振兴省级资金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5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2.23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石莲子镇2025年专项资金、石莲子镇2024年乡村振兴省级资金项目等项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部门主管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主管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七、特殊事项说明

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的支出预算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涉密管理的规定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存款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部门所属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本部门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 “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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