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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打违法违规调运生猪、防控排查非洲猪瘟行动的通知

来源:岭泉镇 打印

岭政发〔2021〕3号

为严密防范疫情风险,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根据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严打违法违规调运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最近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工作、打击非法调运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制定行动方案,摸排全镇生猪存栏情况;取缔辖区内生猪交易市场;了解统计生猪交易中介人情况、病死畜禽清理情况;开展消毒灭源。

二、工作要求

1.做好摸排消毒工作。各村(社区)3天内把辖区内生猪存养量、能繁母猪实际存栏量统计出来,要求全面细致,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做好辖区内病死猪管理工作,严禁随意抛弃,如有病死畜禽一律送岭泉无害化收储点处理。同时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养殖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2.把好生猪交易关。各网格把辖区内生猪交易市场统计出来,并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取筛关停,同时统计好生猪中介人的具体情况,并对其做好宣传,严禁联系销售疑似染疫生猪。

3.部门巡查严格执法。派出所、环卫所、执法所、检疫所、食药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未经检疫出售贩道生猫。收购贩运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检疫,严格查验生猪检疫证明、检疫标识、运输车辆备案洗消情况以及临床健康状况等,对不具备运输资格,违规出售调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办。

4.严密排查关注动态。特别是种猪、仔猪短期内出栏数量的波动,外地猪落地备案情况纳入重点监管。派出所积极运用大数据深挖犯罪链条,彻底摧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犯罪网络,密切关注网络违规销售生猪新动向。

5.严格生物安全管理。对辖区内的大型养猪场,无害化收储点,备案运输车辆随机抽检,及时发现并排除风险、严格消毒提高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三、责任落实

镇各相关部门,要求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增强防控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中介商等从业人员的监管,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各环节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报告不及时、隐瞒不报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相关责任人,从严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镇领导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

 

岭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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