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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岭政发〔2021〕3号
为严密防范疫情风险,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根据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严打违法违规调运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最近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工作、打击非法调运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制定行动方案,摸排全镇生猪存栏情况;取缔辖区内生猪交易市场;了解统计生猪交易中介人情况、病死畜禽清理情况;开展消毒灭源。
二、工作要求
1.做好摸排消毒工作。各村(社区)3天内把辖区内生猪存养量、能繁母猪实际存栏量统计出来,要求全面细致,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做好辖区内病死猪管理工作,严禁随意抛弃,如有病死畜禽一律送岭泉无害化收储点处理。同时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养殖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2.把好生猪交易关。各网格把辖区内生猪交易市场统计出来,并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取筛关停,同时统计好生猪中介人的具体情况,并对其做好宣传,严禁联系销售疑似染疫生猪。
3.部门巡查严格执法。派出所、环卫所、执法所、检疫所、食药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未经检疫出售贩道生猫。收购贩运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检疫,严格查验生猪检疫证明、检疫标识、运输车辆备案洗消情况以及临床健康状况等,对不具备运输资格,违规出售调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办。
4.严密排查关注动态。特别是种猪、仔猪短期内出栏数量的波动,外地猪落地备案情况纳入重点监管。派出所积极运用大数据深挖犯罪链条,彻底摧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犯罪网络,密切关注网络违规销售生猪新动向。
5.严格生物安全管理。对辖区内的大型养猪场,无害化收储点,备案运输车辆随机抽检,及时发现并排除风险、严格消毒提高生物安全防护能力。
三、责任落实
镇各相关部门,要求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增强防控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中介商等从业人员的监管,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各环节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报告不及时、隐瞒不报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相关责任人,从严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镇领导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
岭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